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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深化改革启动 社会资本期盼定价权破冰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    2015-01-16 19:40:49   查看:

未来五年,备受关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制、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收费公路体制、现代运输服务等领域的改革将取得重大突破。15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正式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0年,在交通运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更加成熟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

一名接近官方的人士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随着各地公路、铁路、水路等基建设施的不断完善,构建效能更高的大交通体系是未来“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

上述人士还表示,近十余年交通快速发展,很多模式已经不匹配,也引来比较多的争议,未来一段时间,有关部门将从审批、融资、建设、管理、监督、服务等多个角度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的交通体系,发挥好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化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的形成;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建立负面清单,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施行“黑名单”制度;深化收费公路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

有券商人士对本报分析称,首要提出提速大交通建设不仅是交通产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需要,而且更是为了配合我国的重大战略。

意见提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建立跨区域的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协调机制。落实国家规划、政策、规定,完善各种运输方式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发展的统筹规划。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与国土、住建等部门之间多规衔接的规划编制机制。

在具体操作上,将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建设,推动国家层面出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和落实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职责关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完善部管国家局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竞争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近年颇受争议的定价收费方面,意见提出要逐步放开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竞争性环节价格。提高公共交通、农村客运、航道等公益性服务定价透明度,公示收费项目和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港口收费,减少收费项目,对竞争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以收费公路为例,意见提出要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

此外,意见提出将按照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和事权划分的要求,研究制订公路、水路等领域事权划分方案。

针对投融资,意见表示探索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投资、建设、养护和运营。

不仅如此,意见还提出支持各地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将建立中央交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行机制;鼓励各地探索设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展基金,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各地建立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名铁路下游产品投资人士昨日对本报称,长久以来,铁路、公路等项目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最根本的原因是定价权和话语权的缺失和模糊,此次改革明确将这两点提出来,如若落实到位将是重大破冰之举。